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2-01-26 浏览量:438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348号)、《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2007年辽政令第207号)和县委办便笺转发《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的通知》(室秘发〔2020〕10号)的通知要求,为科学、安全、有效地开展我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本计划。
  2022年,县气象局要进一步组织完善人工增雨工作体系,强化增雨作业条件分析和预测,提升增雨作业能力和实效,利用一切有利天气时机,全力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一、提前做好人工增雨各项准备工作
  2022年3月,气象部门要提前做好作业装备年检、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火箭弹药的购置工作;做好作业站点安全核查、踏查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公告、作业规范、弹药运输和存储等规章制度,消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隐患,确保我县人工增雨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科学有效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一)全力开展春季人工增雨作业

  3月-5月,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及时有效地开展春季人工增雨作业,增加降水量,助力春播生产,降低森林火险指数。
  (二)适时开展夏季人工增雨作业
  6月-8月,在做好全县防汛气象服务工作同时,根据我县旱情和汛情,按照县政府部署,适时科学开展增雨作业,促进农作物生长发育。
  (三)积极开展秋季人工增雨作业
  9月-11月,开展秋季人工增雨作业,助力秋粮和秋菜生长,增加大地封冻前的土壤含水量,提高土壤底墒,为下一年春耕生产奠定基础。
  三、2022年人影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确保2022年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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