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2浏览量:526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刘思彤文字大小:大中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彰武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我县小型水库管理,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全面理顺小型水库管护机制,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权责一致、因地制宜、安全高效为原则,通过向社会市场主体集中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一家专业队伍承担小型水库实体工程的管养,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管理。破解制约当前小型水库管护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
二、改革内容
(一)建立权责明确的组织体系
1.明确管护主体。小清沟(一)、小清沟(二)、七家子、西旧府、敖户起水库由水投集团负责管理,其余21座小型水库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管理。
2.落实安全责任。小型水库的防汛、抗旱以及安全运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的管理体制不变。大坝安全行政责任人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乡镇政府乡镇长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乡镇政府或水投集团相关负责人担任。防汛行政责任人小(一)型水库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小(二)型由乡镇长担任,技术责任人由水库所在乡镇水利站长或水投集团相关负责人担任,巡查责任人由库管员担任。
行政责任人作为水库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水库工程和运行情况,指挥防洪抢险和群众转移等工作;技术责任人作为水库主要责任人,负责水库管理、维修、养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等工作; 巡查责任人负责按照水库巡查范围、路线、时间、频次、重点等要求,做好水库巡查、巡视,填写巡查记录及险情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履职尽责的工程监管体系
1.落实小型水库注册登记制度。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要求,由各乡镇政府或水投集团负责所属小型水库信息注册登记工作,特别是要及时更新完成除险加固后的小型水库数据信息,确保注册登记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全面。
2.开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定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首次安全鉴定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乡镇政府或水投集团是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组织单位,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3.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按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标准,对水库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政府。
4.规范“一库一档”管理。各乡镇政府或水投集团逐库落实档案资料,档案内容为:日常管理档案(包含管护人员岗位职责、水库巡视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汛期值班制度、水雨情观测制度、调度运用制度、险情/隐患上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闸门操作制度、抢险救灾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人员考核制度等)、工程技术档案、除险加固档案、维修养护档案、工作考核档案。为方便档案资料查阅,水库档案在各乡镇水利站或水投集团存放。
5.落实管理人员。各乡镇或水投集团要按照一座水库2名(长期/临时)库管员的标准,安排所属小型水库库管员。库管员要热爱水利事业,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库管员经乡镇政府或水投集团审查同意后,签定聘任合同,报县水利局批准备案。库管员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库区巡查工作,活动频率为:1-5月、10-12月每月巡查3次,6-9月每日巡查一次,遇暴雨时,加密巡查次数,严格24小时值守,做好降雨过程和值守情况记录;二是按规定完成全年报汛任务,保证水库水尺、观测设施、管理房等附属设施不遭到人为破坏;三是制止在水库大坝上种植、放牧、钓鱼,以及水库承包者在溢洪道设立拦鱼栅等违反《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对于制止不了的,应及时上报乡镇政府(水投集团);四是负责操作水库输泄水建筑物的启闭设备,并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指令。发现险情时,及时预警。此外,汛期临时库管员由库管员统一管理,遇到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过程、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整理、归档。
(三)建立维护有力的工程养护体系
1.落实管护经费。小型水库管护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县财政局转移支付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资金,水库租赁、发包产生的收益,按照规定可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其他经费等。
2.加强物业管护。针对我县小型水库数量多、管理难度较大的实际,我县深化创新体制改革,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统一对全县小型水库实体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县水利局对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服务工作负总责,作为购买服务主体,负责制定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筹措资金、选择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监督承接主体履行合同情况等。承接主体必须为依法登记或按规定免予登记、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与从事工程运行管养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负责水库工程设施进行养护、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设计功能,以及工程表面、周边环境、绿化区清理工作。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适时组织开展服务自检自评,设立管养服务项目部,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与从事管养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以及与购买主体约定的其他职责。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水投集团负责监督、指导、协助承接主体开展相关业务。
(四)建立调度规范的工程运行体系
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库“三个重点环节”,强化水库调度运用。根据每座水库的实际情况编制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复。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按照批复后的方案、预案管理,严禁违规调水、蓄水等行为。同时,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做好水库防汛演练,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落实防汛队伍。
三、实施步骤
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于2021年底完成,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培训阶段(4月下旬)
召开全县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水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动员培训会议,集体学习《彰武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5月下旬)
各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水投集团按照《彰武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开展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示范县创建验收。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全面梳理改革目标完成情况,整理改革档案资料,形成改革工作报告,总结改革中的创新经验和突出做法,探索改革中的难点。对改革中存在的不足,深入查找原因,健全完善制度,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水库所在乡镇乡镇长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改革工作。
(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县政府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结果纳入乡镇2021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财政、水利等部门对改革工作较好的乡镇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改革推进不力的乡镇将减少项目资金安排,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水利部门要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措施方案,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彰武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彰武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秀华副县长
副组长:许 东县水利局局长
罗井吉县财政局局长
李 群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张宝明县水投集团董事长
李 全兴隆山镇镇长
赵东剑冯家镇镇长
黄祖亮前福兴地镇镇长
贾宏达大德镇镇长
刘希魁大冷镇镇长
刘 猛满堂红镇镇长
金司阁哈尔套镇镇长
王志强四堡子镇镇长
程 华后新秋镇镇长
冷 辉四合城镇镇长
张国辉大四家子镇镇长
张兆宇章古台镇镇长
李 磊二道河子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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