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04浏览量:474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大中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彰武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进程,构建相互衔接、布局合理的城乡公交网络,本着“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原则,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邮政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4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中、节约高效的原则,以彰武县中鑫汽车客运站为平台,以乡镇客运站、候车亭为落脚点,整合农村物流、电商、邮政等资源,促进城乡客流、物流双向便捷流通,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农业现代化。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班车,与城市公交、镇村公交无缝对接,全面实现 “七个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符合要求比例达到100%;中心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比例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站亭建设。
1.为火车站与汽车站无缝衔接,方便旅客换乘,在火车站广场南侧建设汽车客运站乘降站,以一级站为建设标准,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其作为我县镇村公交和城市公交无缝对接的枢纽站,设立物流、快递、邮政、电商专用平台。
2.在客流、物流相对集中的乡镇建设乡镇客运站,以四级站为建设标准。利用已建成的原有客运站向各行政村辐射,设立物流、快递、邮政、电商专用平台。
3.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公交站台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按标准和规范设立港湾式站台。
4.统一规划在省、县、乡、村道建设农村候车亭或停靠点,在行政村所在地建设候车亭(建设需满足物流、快递、邮政、电商要求)。
(二)优化调整线路
对现有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班车,逐步采取公交化模式运行,票价降低50%以上。
(三)加快车辆更新步伐
淘汰老旧车型,鼓励企业购置新能源车辆,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对途径国道的城市公交车辆和镇村公交车辆的更新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规划建设充电桩,在急弯、陡坡、临水、平交路口、学校、人流密集处设立标识标牌,红绿灯、斑马线、缓冲带、路面标志线等设施需完善。
(五)加快智慧交通建设
普及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语音报站器、刷卡器等车内设施齐全有效,城市公交车辆和镇村公交车辆安装视频监控,推进使用“互联网+交通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控平台。
(六)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
改善农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的交通条件,加快农村旅游景区、人口密集区域的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旅游交通保障能力。
三、资金筹措
(一)争取项目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补助资金;物流、邮政等部门按相关文件和规定向上级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二)企业自筹
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由企业自行筹措。
(三)政府划拨
公共交通站场需要土地,由县政府按照公共交通用地性质划拨。
(四)财政补贴
对城市公交车和镇村公交车运营情况按原有渠道进行测算,据实补贴。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对照本方案制定出本单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规划客运线路、站亭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城市公交站台的规范建设管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补贴测算工作,对于车辆购置、票价优惠、政策性亏损,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符合减免税费政策的事项,做到应减必减,能免则免;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负责客运站、农村候车亭的土地规划和划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开通农村班线的联审联批工作;县发改委负责道路客运票价制定和调整工作;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负责加快各行政村快递配送中心及物流站点的建设,促进物流信息的集约共享和高效联动;县交投集团负责客运站搬迁改造,负责城市公交和镇村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和运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我县城乡交通一体化工作。
3.规范行为,强化监督。严格禁止互相推诿、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发生,县政府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视情予以问责。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纳入彰武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项目。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彰武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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