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建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9-07浏览量:429来源:住建局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

彰政办发〔2020〕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建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百日的建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为保证本次集中整治得以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综合整治。对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整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突出问题进行督察。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重点是建筑领域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工程项目。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情况;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情况。

(二)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及个人等情况。

(三)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和安全管理重点环节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批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其中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隧道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地下暗挖、建筑幕墙、钢结构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指导情况。交通工程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围堰、桥梁高墩、梁板架设、模板支架、起重设备、挂篮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水利工程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检验与防护状况,深基坑、围堰、高边坡、高支模,洞室工程、拆除爆破、脚手架、排水系统、临时交通桥、临河低洼地段等高风险区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的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及执行情况。

(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8月25日)。制定印发全县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安排,各单位要列出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自查自检阶段(8月26日-9月15日)。企业开展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全面排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抽查检查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领导小组对各施工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勒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予以处罚,并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整改完成。领导小组将动态更新“隐患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30日-11月15日)。各施工企业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县住建局将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好经验好作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要建立好协调沟通联系机制,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衔接,将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和管控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注重统筹兼顾。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

(三)加强重点排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把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来抓,要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限期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要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模式,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四)加强宣传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政策措施,推广一批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效应;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隐患问题、违法违规案例,发挥警醒威慑作用。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将事故案例教育纳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内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期间,每月28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至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县住建局汇总,县住建局于11月20日前报县政府。

六、组织领导

组 长:杜江天 副县长

副组长:张建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景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德利 县水利局局长

刘立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陈日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东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全山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局长

周自知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局长

祁桂娟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副局长

杨 明 沈彰新城建设局副局长

24个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昌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彰武县建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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