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18 浏览量:509 来源:环保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县“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相关工作,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阜政办〔2019〕5号)、《阜新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三线一单办〔2019〕1号)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彰武县“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统筹全县“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发改局:指导全县资源利用上线中“能源利用上线”(能源发展规划中的能源可利用上线等方面)编制工作协助开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节能工作方案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2.县工信局:协助开展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等方面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各经济开发区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费。
4.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全县资源利用上线中“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编制工作,协助开展主题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湿地保护、沙化和荒漠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协助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收集和处理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5.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开展全县“三线一单”编制相关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6.县住建局:协助城镇污水处理、城乡垃圾处理、供排水、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7.县交通局:协助开展并提供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8.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开展全县畜禽养殖、农业产业发展、农用地保护和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加工聚集区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9.县水利局:指导全县资源利用上线中“水资源利用上线”编制工作,协助开展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10.县统计局: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等相关资料。
11.县气象局:协助开展气候、气象等方面的编制和资料提供工作。
12.县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协助开展全县“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3.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内“三线一单”编制配合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杜江天 副县长
副组长: 刘香奎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 吕志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宁宇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志国 县发改局局长
彭宏川 县工信局局长
罗井吉 县财政局局长
陈立宏 县生态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昌 县住建局局长
王旭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桂荣 县统计局局长
赵福东 县气象局局长
敖秉鹤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邹环宇 彰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杨达志 沈彰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香奎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县生态环境局代章,任务完成后,协调小组随即撤销。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彰武县“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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