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25浏览量:303来源: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大中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当前,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截止目前,我县辖区内已发现1起露天焚烧秸秆事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为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全县零火点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落实。2018年,县政府已将《彰武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下发,防控时段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各乡镇要迅速召开辖区各村、屯参加的工作会议,按照《方案》要求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上级文件、指示精神传达到每户每人。各乡镇政府是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并完善责任制度,强化镇、村两级秸秆禁烧网格主体责任,确保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巡查执法。各乡镇及环保、公安、农业、林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增加巡查人数、组次,加大巡查监测和执法力度。时间上,要实行全天候监控,地域上,要实行全覆盖,确保每处田间地块都明确由专人负责把守,都在可控范围内。特别是要监控好禁烧形势相对严峻的重点村屯以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铁路沿线等禁烧区域,一旦发现有焚烧秸秆的苗头,要迅速制止、果断处置,及时组织扑灭和清除痕迹,严厉查处焚烧人员,杜绝连片焚烧现象发生。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将工作抓实抓好。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地区和相关人员,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对因焚烧秸秆导致火灾或阻碍执法的人员,公安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同时,对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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