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长海人民政府
关于《彰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9-12-02 浏览量:257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10月初由县环境保护局形成初稿。10月中旬,杜江天副县长听取县环保局关于《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后,县环保局就《方案》内容向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并根据征求上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1015日,杜江天副县长主持会议专题研讨《方案》,经讨论,与会各有关部门均对《方案》内容表示同意,会议决定省略会签程序,《方案》原则上视为会签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统筹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科学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公众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彰武县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沙尘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夏季臭氧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四)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III级响应(对应黄色预警)、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和I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预警时,全县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即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更高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

(五)减排路径

通过停产或停部分生产线的限产等方式实现减排移动源主要筛选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包括柴油车、国Ⅰ和国Ⅱ等高排放车及施工工地、道路作业、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等,以及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等措施实现。通过控制施工扬尘和交通扬尘实现。针对其他大气污染源,如生物质燃烧源、农业源等实现。

(六)组织领导

成立彰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国网阜新供电公司彰武分公司、各乡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彰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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