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7 浏览量:100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政策背景
彰武县建筑垃圾规划的编制背景是基于国家及省市政策导向、彰武县实际发展需求、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等多方面的考虑。通过编制和实施该规划,旨在解决彰武县建筑垃圾治理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为彰武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近期(2024-2030)逐步完善转运体系,优先建设建筑垃圾初级资源化利用厂,合理利用及处置建筑垃圾,逐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扩大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宣传。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违反建筑垃圾规定的行为明确处罚制度,并明确主要责任部门。
远期(2031-2035)将针对建筑垃圾产量变化合理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规模,通过智能化平台的建设优化收集、转运流程,推进节能设备设施的使用,提升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展资源化利用场所再生产品种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再生产品利用率。
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
到2030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为40%。
四、建筑垃圾运输规划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管理、规范运输”的原则,根据不同建筑垃圾产生源的分布情况,结合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服务范围,确定建筑垃圾收集模式,明确转运设施布局,提出运输车辆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城区及建筑垃圾消纳及处置场周边乡镇的建筑垃圾采用直运模式,其他乡镇的建筑垃圾采用转运模式。依托信息化管理技术与平台,建立覆盖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的电子联单跟踪系统,实现闭环监管。
五、建筑垃圾处置规划
建筑垃圾处置: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和《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2024版)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将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项,彰武县在垃圾收集时按照五类进行分级收集,使用不同的处置方式。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废弃物经过分级破碎、筛分等一系列处理和转化,变成能够再次利用的新产品或材料的过程。主要产品有再生骨料、道路无机材料等。
部分建筑垃圾也可直接利用,工程渣土(泥浆)可直接利用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公路路基、工程回填、垃圾填埋场复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可用作渣土桩填料、夯扩桩填料、兴建大型建筑、广场、市政设施等作回填材料使用。装修垃圾成分复杂,需进行分类后使用。
六、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规划
完善建筑垃圾立法,实施分类管理,建设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联合治理机制,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七、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安祺
电话:0418-6949187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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