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0 浏览量:45 来源:彰武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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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和省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彰武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再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及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4)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及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省、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纳入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彰武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99.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99.8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21.84万元;
2.项目支出7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78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90.9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其中: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需列出所有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9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彰武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0%),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彰武县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2024年已报废。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彰武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7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8.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彰武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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