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2 浏览量:142 来源:彰武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4年,彰武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带动作用
1、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面提升法治彰武建设水平。我县作为全省三个候选地区之一,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示范创建工作汇报,部署推进我县创建有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充分肯定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范围内设置宣传牌匾、标语100余处,发放宣传单5万张,通过“彰武普法”公众号发布宣传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136期272条,有效扩大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县委书记、县长的法治项目——“办事不找关系”,成功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编制的《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
2、“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做到‘部门齐心’促发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统筹机制落实。以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为抓手,我局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周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对同一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活动的,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全县各执法部门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共计24项,其中8项为联合检查计划,联合检查计划占年度涉企检查计划的1/3,通过统筹合并等方式减少检查139户次,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明显下降,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性、规范性、实效性。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创新。2024年对9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现场指出纠正“未告知被检查企业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等5类13个执法不规范问题,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7份,相关部门均已完成整改;创新开展“沉浸式”执法监督,自2024年9月以来,我局已完成对14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沉浸式”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座谈、案卷评查等方式,重点督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联合执法开展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立卷归档、对行政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等工作,指出落实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34个,以彰武县行政执法综合统筹办公室的名义向各部门反馈了督察情况,并督促各部门整改提升,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以持续深入开展“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补充执法力量,全方位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专题培训班”等4次线下集中培训,参训280余人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组织8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阜新市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线上培训,完成每人60学时的培训;组织开展线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518人参加并通过考试;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执法人员44名。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3、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现信息化,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掌上复议”小程序让当事人“零跑腿、不出门”就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县经济开发区设置了行政复议服务点,打通了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已办结60件,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9件,化解率42.65%,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与县检察院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长效机制,相互支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行政复议决定释法工作,自机制建立以来,邀请县检察院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调解15次,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4、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彰武“加速赶超富民升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县委、县政府联合选聘的18人法律顾问团队及“司法局+律师”模式组建的3个法律顾问专班,切实发挥“智库”和“外脑”作用,助力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2024年,法律顾问与专班合计参与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事项30余件,参与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15件,参与审查招商引资等各类协议63件,参加信访案件协调会、研究会27次,为助力打好打赢彰武“加速赶超富民升位”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法治保障,增强了法治底气。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作用,2024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69件,成功率达99.95%。全力推动“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全年成功化解法院、公安机关委托人民调解案件218件。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参与全县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全年共参与40余件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参加协调会、研究会150余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全年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次,邀请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38次。同时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培训9次(其中由我县组织专业力量授课1次)。
2、打造高质量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1件,办理公证业务16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互联网+无人律所”,全天候为群众服务。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着力点,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6次,参加“‘营商会客厅’专员讲政策”企业家座谈会1次。
(三)强化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持续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我局科学规划,立足于“三区十一室”的功能设置标准,投入资金20多万元,购入设施、设备27台(套),建成了占地400平方米,业务区划分合理、功能室设备齐全的社区矫正中心,并于2024年8月通过省司法厅验收,为逐步实现“智慧矫正”奠定坚实基础。
2、重点帮扶与严格惩戒相结合,社区矫正取得新成果。一是加大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政策落实力度,针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务工特点,对5名社区矫正对象调整了其平台考勤时间和日常报到学习时间,将签到学习对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为1名在读职高学生依法减免了报到次数,让社矫对象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法律的宽容,达到了促进其“改前非,务正业”目的。二是在日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和信息核查工作中,对14名无故不考勤人员给予训诫处理,对10名不假外出、无理由越界的社矫对象给予警告处理。对2名不服从管理受到2次警告仍不改正的社矫对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制度的震慑性。三是严格执行安置帮教衔接制度,落实帮教政策,2024年共衔接监狱、看守所释放人员246名,紧急生活救助3人,医疗救助1人,确保了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监督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共开展普法活动150余次,悬挂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标语620余条,组织法律明白人、评理说事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人员走访群众万余家,发放“八五”普法系列读物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3万余份,发挥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二是着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举办“民法典宣传月”线下系列宣讲活动48场,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相关单位创作民法典宣传短视频3部。开展“三刻驿站”线上普法课堂7期。三是组织全县“法律明白人”参加普法大讲堂活动9次,提升了“法律明白人”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2、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监督指导全县普法责任主体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系列活动。一是联合公安局等18家部门在天歌广场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和与农业农村、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组织县域内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华洲重工、宏基市政、家百惠等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暨“法治体检”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到兴隆山镇为当地干部群众宣讲宪法及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普法学法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彰武时讯》刊发专版,宣传了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成果及宪法知识。三是组织各单位在机关办公场所、办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悬挂宣传条幅、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等播放宪法标语,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楚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方式还要进一步优化,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力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坚持以创建促提升,加强对各乡镇、县委有关部委、县政府各部门督察指导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跃升。二是统筹做好“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县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我县落地落实。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彰武县关于深入开展“厚道彰武十心实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四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五是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协议、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四所一庭”联动协作,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业务交流培训,形成合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村(社区)、乡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转,充实调解员队伍,开展培训与考核,完善机制,加强宣传。三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制定法律服务机构执法检查计划,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时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上级要求完成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审核,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三)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检查验收工作,督导整改实效,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网络巡查和信息核查工作,确保教育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将社区矫正对象牢牢管控在县域内,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导向,以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内容,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监督指导全县各普法责任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将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坚持“每一次调解就是一场普法”的工作理念,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三是进一步做优做强线上普法,充分发挥“彰武普法”等新媒体优势,扩大普法宣传面,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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