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04 浏览量:271 来源: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699号)安排,分配我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标名额6个。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助,共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资金规模,对通过行业部门论证的项目进行汇总筛选,最终确定五峰镇马帐房村、彰武镇前郑家村、苇子沟镇三道沟村、冯家镇长柏家村、双庙镇双庙村、及哈尔套镇敖汉村等六个项目为2024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入股辽宁沃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薯类加工项目,并履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程序。
二、资金使用计划变更
计划安排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需进行部分调剂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结余情况,在请示县政府后,并在不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通过后进行变更使用。
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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