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民政局

日期: 2024-12-04 浏览量:345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彰武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五)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殡葬执法检查,
依法打击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县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县老年人大学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监管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县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指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民政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安全监管室)合署办公。

(二)业务室(行政审批室)。承担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具体工作,承担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承担地名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审定本县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工作。

承担彰武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工作,承担指导协调老年残障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残障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承担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负责县级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

局长:冯德利

办公地址:彰武县园林街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694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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