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29 浏览量:134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节水优先”贯穿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全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节约用水,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更好地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彰武县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
组 长: 赵永硕 县长
常务副组长: 宁宇光 副县长
副 组 长: 许 东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 程漠辉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王 蕾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 涛 县教育局局长
吴 波 县财政局局长
凌 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班久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史岩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镡 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乔 亮 县统计局局长
彭宏川 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局长
邹环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兴奎 县水务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许东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系人等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监管,节水型城市创建,市政供水管网内用水户用水计划下达和管理,污水处理回用等各项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配合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实施,规模化养殖场节水监管,牵头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调整完善水价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方面作用。
县财政局负责节水资金落实和监督检查节约用水资金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评价,地热水、矿泉水许可审批,涉水规划、方案审查。
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和重要水源地水质达标考核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节水器具市场的监督检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接和协调行业内医疗单位开展节水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节水宣传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对接和协调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节水宣传。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地区年度GDP、工业增加值、人口等指标。
县水务集团负责提供城市供水管网供水、售水等相关数据。
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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