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日期: 2024-11-15 浏览量:165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停业。现公告如下:

一、停业医疗机构名称:

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刘保印

三、医疗机构登记号:210922094910110152

四、执业地点:彰武县铁东路55号

五、停业时间:

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在公告停业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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