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18 浏览量:191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彰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收回污水处理厂一期土地使用证,编号:彰武国用(2008)第129号,土地使用权人:彰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宗地位置:彰武县吉岗子村,面积2.2400公顷。
收回后的土地划拨给彰武县住建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作污水处理厂使用,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