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彰武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日期: 2024-08-06 浏览量:246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彰武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哈尔套镇南平安地村地块处5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作公用设施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74年5月24日止。 

  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年限、面积、用途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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