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7-05浏览量:180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毕邑文字大小:

县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中央巡视、多项审计将此项改革纳入监督重点。今年是改革收尾阶段的关键之年,按照《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力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速增质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4〕105号)、《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阜发改价费〔2024〕10号)文件要求,为如期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圆满收官,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到2025年,我县应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6.44万亩。截至2023年末,我县已完成改革面积68.884万亩,完成总任务的64.7%。对照国家要求“2024年底改革实施面积基本覆盖,2025年底全部完成验收”的目标任务,年底前我县需完成37.556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二、工作步骤

(一)梳理排查阶段(2024年7月1日—7月7日)

制定改革计划分解,查找前期资料,根据全县现有有效灌溉面积及农业、水利部门已完成面积,确定未开展且具备开展条件的适合地块,落实到灌区、乡镇、村屯。(责任单位: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二)落实面积阶段(2024年7月8日—7月21日)

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按照适合地块,以村为单位开展落地上图,并将落实地块具体点位报送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坚决杜绝出现已完成地块存在重复填报情况。(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攻坚收官阶段(2024年7月22日—7月31日)

1.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大中型灌区骨干与田间分界点实现计量供水,井灌区可结合实际推广“以电折水”“以油折水”等计量方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2.用水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下大力气推动

权和用水指标分配到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用水主体,科学制定或修订用水定额。(责任单位:水利局、各乡镇政府)

3.田间工程管护。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农田水利田间工程均应签订管护协议,明确产权和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4.水价形成机制。依灌区管理单位申请开展灌区用水成本监审,将农业水价调整到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非政府定价的旱作区域(井灌区)用水价格由供水双方协商定价,签订用水合同等确定。(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5.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部分)的,并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6.改革验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实行县级自验、市级验收方式。满足验收标准的农业部门要于今年11月初完成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抄送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四)完善提升阶段 (2024年8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开展“回头看”,完善已完成改革面积相关材料(如小型水源工程管护合同等),全面核实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掌握真实数据,确保改革面积底数清、改革区域无重叠、工作机制运行顺畅。要严把验收质量关,确保资料佐证材料齐全,验收结论经得起检验,为今年全国范围内跨省交叉复核工作打好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攻坚小组。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改革收官工作,顺利实现改革工作目标,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攻坚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褚佳琪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宁宇光 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温京凝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冯春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 强 县水利局副局长

崔鸿儒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曲增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室科员

吴宝钗 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办主任

魏尚灵 县水利局综合业务室负责人

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二)明确工作分工。发改部门负责总体协调联络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大、中、小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井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并对全县任务面积兜底;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改革工作;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组织开展本乡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纳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将对此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机制,各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本周工作,报发改部门汇总,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改革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全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攻坚任务表(第一批)

2.XX乡镇水价改革情况汇总表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攻坚任务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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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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