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6 浏览量:346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老年人补贴名称: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老年人补贴依据: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老年人补贴对象:
(一)高龄老年人。具有阜新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失能老年人。具有阜新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含60周岁)—79周岁(含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和重病老年人。
1、残疾老年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的残疾老年人。
2、重病老年人。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的重病老年人。
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兼得,以补贴标准高者为准。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不再列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
●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老年人补贴方式:通过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详见《关于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阜民发[2017]84号)
●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阜民发[2017]84号)
●办理部门:县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每年度指定时间、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418-69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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