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01浏览量:100来源:彰武县农业农村局责任编辑:毕邑文字大小:大中小
一、起草背景
2023年2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辽宁省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3]2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参照省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玉米为重点,兼顾大豆、杂粮、杂豆、油菜、麦类、花生等作物,在全市适宜区域大力推进实施保护性耕作。注重循序渐进、稳中求进,稳步有序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逐步提升作业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一)保护性耕作实施要点
1、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
2、选配先进适用的机具
3、机手要按技术要求规范作业
4、适期做好病虫草害防治、水肥运用和深松等田间管理,实施三年以上效果更明显
(二)免(少)耕播种作业效果判定依据
保护性耕作作业后能否达到补助标准以及差异化补助的档次,由秸秆覆盖率来决定,2023年仍采用播种作业前秸秆覆盖率作为补助判定主要标准。
(三) 保护性耕作支持政策
1、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
2、支持开展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
3、支持适期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四)高标准应用基地
高标准应用基地是引领更多农户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带动本域发展的重要阵地,县级、乡级、村级应用基地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000亩、200亩、50亩,秸秆覆盖率在60%以上,必须全部为自有或流转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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