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0-16浏览量:191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编辑:王宏博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为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全力推进彰武“加速赶超 富民升位”三年攻坚行动,切实改善市容市貌,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彰武县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彰政办发〔2018〕5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彰武县县域建成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整治时间。2023年8月至2025年末

(二)实施范围。彰武县县域建成区域内。

(三)整治内容。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彰武县县域建成区域内,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整治目标。2025年前将排查出的违法建筑清理完成,并实行动态清理。

三、方法步骤

从《彰武县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立即开展清理整治,分为摸底排查、集中整治、节点验收、全力攻坚、收尾考核5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

第三阶段:节点验收阶段(2024年7月末前)。

第四阶段:全力攻坚阶段(2024年8月至2025年11月)。

第五阶段:收尾考核阶段(2025年12月末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彰武镇域内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让务实高效的清理整治成效成为我县振兴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成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部门、彰武镇域内各社区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按照全县统一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按时高效完成节点任务。同时要注重方法措施,避免产生信访投诉和不良舆情信息。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和工作短板,探索建立违法建筑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健全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将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

(四)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全面开展城区内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参与度,积极向所在街道社区提供问题线索;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和产权主体对开展此项工作的认同度和配合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排查整治外部环境。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沟通顺畅,提高工作效率。并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解读单位: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员:周自知

联系电话:0418-6949187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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