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王洪生的批复

日期: 2023-11-22 浏览量:220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王洪生: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阜新市彰武县柳河西侧101线南地块处0.024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作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自2019年12月5日至2059年12月5日止。

此批文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年限、面积、用途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311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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