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17浏览量:191来源:兴隆山镇人民政府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大中小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扩大开发区总体容量,储备土地资源,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确保兴隆山镇老虎村西高家屯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阜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办发〔2015〕130号)、《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彰政办发〔2018〕8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任务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承载能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三、主要内容:
根据前期踏勘测量实际,涉及征地拆迁范围包括:兴隆山镇老虎村西高家屯78户、249人,其中屯内土地面积300亩、屯外土地面积600亩。
四、职责分工
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作为本次拆迁工作的主体,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征地拆迁法律服务。
县公安局、县信访局:负责项目征拆过程中的治安及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县人社局:负责失地被拆迁户社会保障及相关手续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征地占用指标和征地组卷等手续办理。
县财政局:负责征拆资金足额到位,按程序及时拨付。
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配合做好环保手续办理。
县林草局:负责办理征占林业用地相关手续。
县住建局:负责存量房屋排查统计。
县水利局:负责办理水利设施及占河有关审批手续。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办理征占农业用地相关手续。
彰武县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拆改工作。
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通信线路、设施拆改工作。
五、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及依据:
(一)拆迁范围:彰武县兴隆山镇老虎村西高家屯。
(二)补偿依据:征地拆迁补偿按照彰武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彰武办发【2018】85号)执行。
(三)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同时可征求群众意愿,由住建部门提供存量房屋进行异地安置。
(四)补偿资金发放:房屋地上(下)物、电力、电信、管道等拆迁补偿资金,按照上级资金管理政策“点对点”发放。资金发放期限采用两种方式裁定:一是开发区有需求企业入驻时,即时发放补偿资金;二是由县财政局筹集资金支付(两种方式并行实施)。
解读单位:兴隆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郭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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