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6-16浏览量:213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张恩铭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彰武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阜新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阜政办〔2023〕9号)和全国、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彰武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辽宁省气象局、阜新市气象局和彰武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彰武加速赶超富民升位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一)推进精密监测业务建设。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推进高精度智能化观测设备业务应用,做好观测设备迭代更新,强化观测设备计量检定业务。提高自动气象站密度,在草原等生态薄弱区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增设智能气象观测站和单雨量自动气象观测站。逐步配备称重式降水设备,提升冬季降水监测能力。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数据共享、标准共用、政策协同。依法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精准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在国家级和省、市级气象部门支持下,大力发展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气候预测预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技术,构建省市县协同联动、集约优化、智能高效的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化的预报业务体系,逐步提升“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区域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精细服务水平。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集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支撑体系和多媒体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气象服务产品制作与发布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构建创新驱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大气象部门地方科研项目立项力度,推进气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科研与气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的研究型业务新格局。围绕智慧农业、清洁能源利用、生态文明建设、全域旅游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发或引进气象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五)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级各部门相关应急预案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配套,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直通式服务以及“叫应”服务等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分灾种、分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发展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暴雨、暴雪、大风、冰雹、雷电等高影响天气和森林草原火险、重污染天气、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升现场应急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做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结果的应用,推进普查及区划成果在重大规划编制、城乡建设、灾害评估、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依法做好全县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等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服务保障。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阜政办〔2022〕23号),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和运行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推进作业装备更新换代及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和安全作业能力。重点围绕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保护区、林草产业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九)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深化面向现代化的全方位气象保障服务,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红薯等作物品种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气象预报预估技术,提高粮食作物优质稳产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调配储运、金融保险气象服务水平。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合作,推进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十一)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提升气象服务需求智能感知、服务定制供给能力,为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气象服务。强化健康生活、旅游康养、体育竞技等气象服务供给,开展气候舒适度、休闲避暑、观鸟赏花、养生康疗等特色气象服务。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提高农村地区气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助力乡村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十二)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做好风能、太阳能清洁能源发电气象服务。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以及发电企业评估发电效益和制定发电计划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深化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开展生态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加强气象监测评估。推进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十四)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对接省、市、县人才建设工程,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开展县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吸纳气象人才参加科技创新团队、主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和科研项目、参加重大(专项)问题调查研究,鼓励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支持气象局与有关部门、高校等合作交流。气象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教育培训统筹安排,不断改善人才和干部队伍结构。(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各项工作同推进、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发展和气象设施布局及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扩大有效供给。加强气象观测设施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气象观测站网分工建设、共享共用机制,规范气象观测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气象制度体系建设,加大《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完善气象标准化管理机制,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增强标准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在各级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气象核心业务领域科学研究或科研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重点工程以及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保障气象基础设施及探测环境改善建设用地,将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解——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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