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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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日期: 2023-03-30 浏览量:1307 来源:省委第九巡视组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3月28日至6月13日对彰武县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彰武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彰武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窗口:彰武县信访接待大厅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A035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15668851026@163.com
征求意见箱:彰武县委办公楼院外、彰武县政府办公楼院外、彰武县信访接待大厅外、彰武县行政服务大厅外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26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两周一次,周三上午9:00至11:00。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6日。
省委第九巡视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