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3-01-28 浏览量:305 来源: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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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开展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建议。参与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负责协助建立重大传染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系统。

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参与公共卫生领域中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业务技术指导、咨询。

组织全县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研究

承担全县职业病预防、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及相关质量控制等工作。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分设:综合部、计划免疫慢病部、传染防控应急部、职业卫生与健康监测部、卫生检验检测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为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二、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疾控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三、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年收支总预算566.48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78.23万元。其中:增加78.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部门预算收入增加78.2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4万 、卫生健康务支出51.49万、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8.6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彰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30.53万元。  

(四)彰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数合计5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台,其他用车2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附件: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疾控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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