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日期: 2023-06-09浏览量:1357来源:县档案馆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

彰武县建县时间不长,自清朝光绪二十八年(1902)建县至2019年,仅117年。但在彰武这块土地上的人类社会发展历史非常悠久。

据1988年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学考古学系在彰武县兴隆山乡平安堡遗址发掘出的文物经碳14测定看,其年代已有5700多年的历史,说明在新石器时代,彰武地域已有人类居住繁衍。

青铜器时代,人类社会在境内已发展到一定阶段。在这一时期,全县发现人类遗址50多处,分布在20个乡镇50个村屯。表明这一时期的先民活动范围较以前更为扩大,境内人口也显著增加。由此至夏商周(含公元前722至公元前481年的春秋时期),彰武地域的人类社会发展进入到古代的繁荣时期。

战国时期,彰武地域在燕国的统治范围之内。在燕昭王时,派大将秦开大破东胡,把东胡赶出千里之外,并设置了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彰武属燕国辽西郡与东胡等少数民族的边界地区。这方面,今有横贯彰武的燕长城遗址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章古台、阿尔乡出土的2麻袋布币和刀币为佐证(经考证:燕长城从四堡子乡起,经满堂红乡、丰田乡、双庙乡、五峰镇、西六家子乡、二道河子乡,到东六家子镇出彰武县境)。

秦汉、三国时期,政区仍沿燕国之旧势,彰武东部为辽东郡无虑县北境,西部为辽西郡临渝县所辖;先与匈奴左部为邻,后来成了乌桓、鲜卑族的游牧地。

两晋十六国时期,西晋武帝大康六年(285),鲜卑族统一辽东,继之又统一了东北。其间,虽有高句丽强占辽河以东地区,但其余大部仍属鲜卑慕容部统辖范围之内,彰武即属鲜卑慕容部。

北朝时期,从北魏开始,尽有北燕辽河以西之地,并设营州治于龙城(今朝阳)。此时,彰武处营州域东北境,东魏、北齐、北周也都沿而未改。

隋唐两代,彰武在隋代属辽西郡,在唐代为营州都督府的营州域东北境,契丹部落经常入据。

五代与北宋时期,原游牧于辽西地区的契丹族兴起,并于916年建立辽国,先后与五代、北宋南北对峙。辽建国后,设五京分领州县,彰武地区为上京道和东京道辖。具体到州县设置,据《中国历史地名辞典》载,在今彰武西北设有山河县,在山河县境内建有遂州城。此外,在今哈尔套与塔营子(辽懿州)间,还先后设有宁昌县、顺安县,都应辖有今彰武地域的部分地区。近年考古研究,在境内还发现了辽城遗址8处、佛教圣地l处(在今平安乡马家村)。由此可见,今彰武地域在辽代还是非常繁盛的。

金朝于1125年灭辽朝后,今彰武地区归金朝管辖。金沿辽宋州县制,废止了山河县,将今彰武西部地区划归北京路的懿州灵山县、东部地区划归东京路的沈州辽滨县管辖。

元朝于1234年灭金,统一全国后,确立了行省制,并在辽阳设管辖东北及东西伯利亚的中书行省,于1269年将灵山县并入顺安县入懿州。自此,彰武地区隶属辽阳行省懿州顺安县。

1368年,明朝政权建立,实行了司卫所制度。洪武二十五年(1392),设广宁后屯卫,彰武属广宁后屯卫管辖。明永乐八年(1410),广宁后屯卫治迁到义州(今义县),彰武地域被废为边徼。这期间,建州女真族兴起,在收降蒙古贵族的基础上,势力发展到今彰武地区。崇德二年(1637),爱新觉罗·皇太极在杜尔笔山下(今高山台山)王家后身选址,修都尔鼻城,并视此为南征大明、北征蒙古的“全辽管钥”。

顺治二年(1645),将彰武地域设为官营的养息牧场。顺治四年(1647),由朝廷派员从察哈尔蒙古八旗征调32户236口人来此地,以“苏鲁克”的形式,将10群牛、6群羊分拨给这些牧民放牧,以便为清朝“三陵” (永陵、福陵、昭陵)提供祭品。自此,彰武地域进入较快的发展时期。随着境内人口的逐渐增多及山东、河北等地逃荒饥民的涌入,私垦荒地的情况普遍出现,草场也日趋缩小。在大势所趋的情况下,至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 , 在此地设县治,并因其地处柳条边门彰武台边门外,故称彰武县。

设县之后,彰武县隶属于新民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又划归奉天省直辖。

民国初,彰武隶属于奉天省辽沈道,民国十四年(1925)划归奉天洮昌道管辖,民国十八年(1929)改为辽宁省辖。1931年东北沦陷后,初期隶属伪奉天省,1934年改隶属于伪锦州省。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彰武县隶属于辽宁省辽西行政公署。1946年4月,彰武县并入辽北省,隶属于辽北省五专区。同年6月,辽北省设辽吉区行政公署,彰武县被划归辽吉区行政公署一专区辖。1947年1月31日,辽吉区行政公署撤销,彰武县仍划归辽北省五专区辖。1949年4月,辽北省建制撤销,彰武县划归辽西省辖。1954年7月,辽西、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彰武为辽宁省辖。1956年2月,辽宁省设立锦州专区,彰武归锦州专区 辖。1959年1月,锦州专区撤销,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彰武县始归阜新市领导。

1985年12月,全县辖7个镇、17个乡、1个办事处。1995年10月2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阿尔乡镇。2000年,全县辖8个镇、17个乡。2002年3月4日,辽政发〔2002〕60号文件批复“撤销城郊乡、彰武镇,合并设立彰武镇;撤销东六家子满族蒙古族镇,设立东六家子镇”。2005年,全县辖8个镇16个乡,184个行政村,4个街道办事处,16个居民委员会。

1986年,全县总人口380978人,居民93342户;2005年,全县总人口增加到 413998人,居民125286户。有15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其他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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