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133 来源:彰武宣传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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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云国、王永国、王英奎、王旭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副县长杜江天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彰武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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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县政府关于我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部署要求,全县生态环境总体向好,环保执法成效明显,较好完成了生态环境年度目标任务。希望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强环保资金投入保障,在夯实责任、督查整改、常态管控上再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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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对任免范围、任免程序、任免表决、任免监督所涉及的事项熟悉掌握。

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会议要求,要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范围要求和标准,规范报送程序和范围,实现备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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