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1-29浏览量:722来源:彰武县农业农村局责任编辑:刘思彤文字大小:大中小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科学合理利用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实施方案起草依据和过程
按照《辽宁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申报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基本原则是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市场导向、政策扶持。
四、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以试点示范和重点县建设为引领,力争到2022年在全县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方案技术路径
申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主体必须是正规的农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申报项目应具备相应回收设备、有运输车辆、加工场所等,保护性耕作和收储机具要安装GPS农机作业智能监控设备核定面积。
六、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运用81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秸秆资源台账。
七、实施方案进度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八、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考核验收,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持续运营运行管理办法。
解读单位: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崔巨波 联系电话:1518418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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