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2-01-14 浏览量:227 来源: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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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编制全县水源工程规划。为乡镇饮水安全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为全县河流治理开发和水资源、水工程、水域及其岸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水库、中型水闸建设及除险加固工作。

(四)负责开展水行政执法、渔业执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测工作。

(六)承担全县水库工程移民管理和扶持工作。

(七)负责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部。负责文电、文字综合、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信访、统计、编制计划规划等工作。

2、水政与渔政综合执法部。开展水行政执法、渔业执法,对水事渔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水事渔事案件纠纷。

3、水库移民与质量监督部。承担全县水库工程移民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组织移民工程竣工验收。

4、河道与水库管理部。负责全县河流治理开发及其岸线保护的监督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县防洪工程、生态和景观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河道日常维护管理,

5、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部。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二、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三、彰武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7.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和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农林水支出53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4万元,年收支总预算657.03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2.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与上年持平;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8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5.56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89.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64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万元,上升幅度为25%,上升原因主要是增加了1台车辆。 

(三)彰武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车辆数合计2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1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等.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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