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1-14 浏览量:406 来源: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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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管理办法,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8、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9、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室、安全监管室)。
2、社会保障业务室
3、人力资源业务室
4、劳动关系业务室(仲裁室)
(三)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表
三、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收支总预算127.27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2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61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持平。
(三)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24万元。
(四)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车辆数合计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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