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2-10 浏览量:226 来源: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彰武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以公开推动公安机关职能转变,以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流程、办理方式、公开途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多次向县局主要负责人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丹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各警种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配套制度

2020年,县局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县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和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二是全面落实日常专人巡查维护制度、目录编制修订制度、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部门间联合会商制度、年度报告和图解定期公开等配套制度

(三)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紧密围绕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创新实践“互联网+”思维,依托阜新市政务服务网、辽宁公安互联网+等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网上公安办事专区。目前,依申请类公安政务服务事项126项业务均已“搬上”政务平台对群众公开,并确定专人维护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办事地点、咨询、投诉电话、地址等信息。全年,强势扩大公安宣传面和影响力,三次对接央视,两次邀请辽宁法制报记者。国家级媒体发稿4篇,省级媒体发稿79篇,市级媒体发稿181篇;市局警讯发稿58篇,发稿数量均位居全市前列。疫情防控期间,制作短视频6部,最高浏览量7000余人次,受到上级部门及民警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0

82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增4

26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0

5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10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公开平台运维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以上问题将在2021年工作中持续改进,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创新解读传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尝试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回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开展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

(二)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全套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公安分中心、派出所户籍室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使用的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学习和考试,组织贴近实际的实操演练,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应对复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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