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6-30浏览量:1260来源: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编辑:刘思彤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建设,维护基金安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8号)、《关于加快推进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1]18号)、《阜新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阜政办明电[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彰武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打防结合的原则,坚决打击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基金监督的长效机制,杜绝违法违规案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由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提出要坚持“打防并举”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强化部门件协作配合,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坚决遏制社会保险欺诈违法行为的发展和蔓延,维护基金安全。

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第三部分为职责分工。明确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检查机关、法院、司法(监狱)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宣传部门、县委统战部、公安、民政等部门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各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各部门提供相应的辅助材料,各单位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保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为工作内容。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个方面提出各险种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各险种根据要求开展查处工作。

第五部分为工作步骤。从前期准备、接收疑点信息、集中检查、依法处理四个方面针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工作要求,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流程,对接收的疑点信息进行分析、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尽快依法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协作加强配合、强化责任保证落实、及时收集上报成果等四个方面对各单位和部门提出明确要求。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及时上报,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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