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热力运营 分公司2021年冬季执行供热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日期: 2021-08-27 浏览量:773 来源: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彰武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热力运营分公司:

彰武交投热力分公司是保证全县供暖的在建工程项目,为保证2021冬季及时供暖,本着保持价格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经研究决定:

一、2021冬季我县的供热价格继续按《关于调整彰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价格的通知》(阜价发[2009]38号)规定执行,即居民供热价格每平方米26元;非居民供热价格每平方米32元。     

二、企业正式生产稳定运营后将依据《政府定价行为规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重新核定供热价格。

三、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通过缩短供热时间、降低供热质量等手段变相提价,否则价格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征求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天。

联系方式:刘淑杰,联系电话18341826916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7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