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彰武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8-19 浏览量:304 来源: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各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育才学校: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阜政办(2010)29号)文件精神和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名

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家长持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新生近期1寸彩色照片到学校报名,具体报名要求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法》(阜教发(2014)19号)执行。报名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1和附件2),学校要对照有关证件认真核对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登记表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存档。

二、信息采集

8月17日市教育局开通辽宁省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系统,由学校将本校报名入学的一年级新生信息上传到网上报名库。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采取模板批量导入的方式采集(只填模板上带*号的必填项即可);初中一年级新生信息采取姓名和身份证号学籍库双重认定的方式采集,此项工作在8月26日前完成。

三、制定教师配备方案

1.确定班级数。学校根据现有教师、教室和新生数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年级的班级总数,要严格执行省定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严禁出现大班额。

2.配备教师。学校根据确定的班级数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组合,要保证各班教师师资水平强弱搭配,新老互补,相对均衡。

各学校要将教师配备方案在校内进行公示,8月25日前报所在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分班操作

1.8月27日至31日,实施分班操作。集中分班的学校到彰武县博物馆报告厅参加分班(时间另行通知),29日——31日其他学校分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主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县政府督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使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的辽宁省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系统分班管理软件现场进行随机分班、随机搭配班主任,确保每个班级在人数、性别比例等方面相对均衡。

2.分班完成,当场宣布分班结果并由班主任、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生效。班级学生名册、班主任及教师组合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县政府、主管教育局、学校和班主任保存。分班结果要在校内、班内张榜公示3天。

3.未参加分班管理软件进行分班的新生将不予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小学、初中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者,需向县教育局请假审批,由县教育局按照学区指定学生到人数少的班级入学或视具体人数情况确定二次均衡分班。

五、有关要求

1.各学校凡一年级有2个教学班(包括2个班)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均衡分班。

2.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所有学生都要参加均衡分班,凡是未参加学校统一分班、私自插班的学生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规定处理。

3.依照家长意愿,双胞胎学生可以两人捆绑用其中一名学生姓名参加均衡分班分到同一班级,分配结果以这名参加均衡分班学生的分班结果为准。

4.分班结束后,一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和中学七年级)在上学期严禁转学,防止出现因转学而引起的2次择班行为。

5.按照《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教发【2020】15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实现“人籍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6.由于2020年秋季初中七年级教材在学生原毕业学校征订,学生原毕业学校负责本届初中七年级学生教材的发放工作,保证国家免费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落实好国家免费教材的发放政策,避免造成国家免费教材的丢失。

                        彰武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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