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彰武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6-15 浏览量:223 来源:住建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危房改造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略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

二、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是什么?

答:1、危房改造任务时限: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539户(C级324户、D级215户)。确保4月30日前全部开工,5月31日前全部竣工,6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信息核验任务时限: 全县建档立卡户19804户,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核验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3项分类,将本辖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上传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搭建的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或核验手机APP,核验一户、登记一户,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

三、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主体是什么?

答:各乡镇是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四、农户档案需要录入系统吗?

答:住房鉴定(评定)安全和往年进行危房改造等满足录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信息要于5月30日前录入完毕; 2020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情况要于6月30日前完成录入;如存在系统中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也要进行补录信息,确保信息全覆盖。

五、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有哪些?

答: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改造户可适当提高建房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D级危房翻建后,原危房必须拆除。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

七、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不低于1万元,D级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不低于3万元。

八、危房改造是否需要鉴定依据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住建部最新修订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或各县、区已出台的简明易行的房屋危险性鉴定方法,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对个别确实难以鉴定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九、危房改造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采取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

十、施工组织方式有哪些?

答: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可采取统建方式。按照统一设计适用于不同人口户型的设计图纸,用于指导农户危房改造施工需求。可以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切实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

十一、档案整理与信息填报要求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电子档案信息要录入“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过程中要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预警。

十二、改造后资金如何发放?

答:对于贫困户自建的,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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