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27浏览量:381来源:卫生健康局责任编辑:毕邑文字大小:大中小
一、出台背景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起草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彰武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彰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是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二是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主要包括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三是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信息报告和发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四是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急救机构、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救援经费、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及其他保障。
五是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六是附则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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