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提案》(77号)答复

日期: 2020-05-11浏览量:169来源:政府办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

张国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应把好三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把好统筹设计关

彰武县各部门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示范村选择、规划、设计、预算、申报文本等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内容合理,目标科学,措施和办法切合实际。结合实际美丽乡村项目全县统一设计、编制项目计划。其中县住建局负责统一勘查、设计、规划并编制项目预算工程书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乡村项目村民筹资筹劳等文本申报工作财政局负责协调美丽乡村工作。确保达到设计标准预算标准统一。

二、把好工程质量关

彰武县美丽乡村项目,亮化项目太阳能路灯财政部门统一组织采购,美化、绿化和净化项目一律采取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来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确保工程质量,采取项目开工报告制度(提前向县财政局报告开工日期),开工当日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确定是否可以施工,平时采取不定期形式到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对没有达到要求项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三、把好验收关

完工项目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再由省、市、省综改联合对美丽乡村进行验收。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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