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彰政办发〔2020〕34号)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9-23浏览量:252来源:农业农村局责任编辑:付浩妍文字大小:

按照辽宁省发电《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授牌仪式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培训班的通知》(辽农明电〔2020〕74号)中规定,我县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创建单位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0〕337号)文件中要求,我县申报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特制定《彰武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社会共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注重创新,完善机制。构建符合我县农产品产销实际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3.先行试点,引领带动。先期开展创建试点,引领带动乡镇、村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4.科学考核,客观公正。

三、主要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测体系。

4.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四、重点任务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消费需求,体现区域“菜篮子”产品主产县的最好水平。重点落实以下八项任务。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定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八)完善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

五、组织管理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采取统一制定考核办法、县级进行考评、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全县创建工作方案;

2.安排部署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机构;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管理人员和技术员培训,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安全生产知识宣讲;

4.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督促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

5.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

6.开展我县创建工作的阶段性自评与总结。

(三)自查自纠阶段:

对照实施方案、考评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四)总结验收:

1.对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迎接省级创建考核评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

(三)加强宣传教育。

(四)及时总结上报。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彰政办发〔202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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