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19-07-23浏览量:189文字大小:

2019年7月19日,县长杨敬忠在县委二楼西侧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扩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常东旭、王秀华、杜江天、李瑞奇、赵立仁、孙建国参加会议。
一、传达学习辽西北地区落实“三年攻坚计划”工作推进会议、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县政府组成部门及24个乡镇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常东旭对辽西北地区落实“三年攻坚计划”工作推进会议和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行传达,与会人员经过充分学习、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突破辽西北”和“县域经济发展”是辽宁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一大重要战略举措,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更高的政治高度、经济维度、社会角度认识“突破辽西北”和“县域经济发展”两大战略的重要意义,认真仔细的抓好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县各项经济指标能够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经济发展形势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彰武经济总量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环保督查个别案件办理缓慢、脱贫攻坚知晓度、满意度还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逐项解决,推动彰武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会议要求,下半年,全县经济工作的总目标是:全面完成“突破辽西北”和“县域经济发展”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由东旭同志牵头,对各项经济指标做到一月一调度,发改、统计、农业农村、工信等经济部门要做到一月一分析,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保障经济发展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发展改革局要做好全县经济发展的总协调,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年末各项考核指标,定期下乡调研,强化部门沟通,保证经济指标真实、有效、准确。统计局要对标对表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及时间进度,做到应统尽统,做好三次产业部门和各乡镇的经济统计业务指导,适时开展行之有效的业务培训,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工信局要切实做好规模企业的帮扶工作,做好规上企业各项经济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及时掌握全县规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快推进企业入规工作,确保年末前全面完成20户入规目标。加大对县域内尤其是县城内商贸业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对漏报、少报和不报相关经济数据企业的处罚力度,推进商贸业规范化、秩序化;及时掌握上级有关工业、商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好宣传讲解,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充分享受有关政策。农业农村局要谋划全县农业经济发展规划,突出抓好特色种养、产业扶贫、庭院经济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经济蓬勃发展。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办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税源挖潜,最大限度保障财政运行安全。营商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项目建设110指挥中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代办制”“项目管家”等政策制度,统筹各行政审批部门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办理流程、转变服务作风,把“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落地。人社局要协同社保局、税务局加大社保征缴工作力度,继续挖潜大型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社保任务目标。同时,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全面排查、仔细梳理,发现问题及时化解,避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住建局要加快房地产开发速度,持续大力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年内确保完成建筑业产值9亿元的目标。同时,由江天同志牵头,及时解决建审手续办理有关问题。各乡镇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大护税、协税工作力度,不断壮大乡镇财力;要积极配合县直部门抓好各方面具体工作,形成全县一盘棋、全县一股劲的干事创业局面,为彰武实现“加速赶超、富民升位”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传达学习中办国办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24个乡镇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副县长王秀华和县扶贫办副主任李志丹分别传达中办国办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学习、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脱贫攻坚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摆在全县面前的一项最重大的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我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指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全县上下一条心、一股劲,“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有效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必须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全面的加以整改。
会议要求,一要针对中办国办对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从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排查摸底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化解整改。二要认真开展“三查一访”工作,把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好帮扶责任人的帮扶主体责任。第一要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要把对每个贫困户的帮扶措施、相关政策进行全面培训,县扶贫办负责制定格式化的帮扶责任清单,由各乡镇发放到每个帮扶责任人手中,确保措施、政策传达到位;第二要对帮扶责任心不强、素质低下的帮扶责任人及时调换;第三要实行帮扶制度化,每个帮扶责任人要每月入户一次,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各乡镇要制定对帮扶责任人的制度约束,确保入户及时、入户真实。第四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帮扶责任人每次入户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乡镇党委政府,本级党委政府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总梳理后每周上报县委县政府集中研究解决;第五要发挥好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作用,及时入户调查,确保信息准确。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危房改造方面,经省贫困县退出预评估组检查和我县自查,发现一些问题:改造户纸质档案信息不规范,相关材料不齐全、不完善;部分D级改造户原房屋未完全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部分危房存在质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由住建局牵头,一要抓紧规范完善内业档案,确保所有纸质档案信息规范健全,已经完成改造且改造户档案信息已完成备案的要比对“清单”尽快补齐和完善,经得起检查。对不能补齐的档案要进行书面说明。二要抓紧拆除D级改造户原有危房,各乡镇要立即着手,15天内对本辖区内所有已改造完的D级危房户的原有房屋彻底拆除,消除安全隐患,住建局要对拆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遗漏的、新发生的危房要立即上报,并明确维修、新建的完工时间,必须确保一户不落,应改尽改,排除隐患。7月26日前,各乡镇要将自查结果报住建局,住建局统一汇总后报县政府,对于未发现的要实行零报告。对确认的危房,要加快开工建设,9月1日前全面完成。下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验收,再发现有问题,将启动问责追责程序。低保兜底方面,县扶贫办、民政局和四个推进组要对应进低保而未进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抓紧纳入,切实提高我县低保兜底率。医疗方面,对于市里的保险政策要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卫健局要全面落实签约医生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方向,坚决不能出现辍学现象发生,加强学校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发现辍学立即上报信息,加强学生及家长的思想疏导和经济帮扶工作,保证零辍学。饮水安全方面,县水利局要加快推进饮水安全工程施工进度,9月1日前必须完工,同时提升饮水质量,确保达到脱贫标准。大学生就业方面,县人社局要加大就业信息的普查和发布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及时、满意就业,就业率实现100%。产业扶贫方面,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产业项目的施工进度,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撑,确保产业项目落实落地、真实有效。再识别方面,县扶贫办要对新发现的81户贫困户信息及时发布各乡镇,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四要认真整改,建立台账。对于“三查一访”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项整改、逐项验收;乡镇党委要每周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每天至少安排2个小时以上时间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天至少走访2户贫困户;四个推进组要进行循环式督察检查,每日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并报告秀华同志,每周由县扶贫办对上报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要强化执纪问责的广度和深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
三、传达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全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办、组织部、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公安局、水利局、住建局、市场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及24个乡镇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副县长杜江天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吕志明分别对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开展好专项行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有序做好各阶段工作,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起草领导小组通知,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自然资源局要抓紧制定我县专项整治方案,于7月23日前下发完毕。二要掌握政策、精准施策。要对上级政策、认定标准、认定范围进行细化分解,强化行动方案的政策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依照执行。三要立即开展摸排。以林草局、水利局为重点,乡镇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并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认定,对于认定准确无误的,要在15日以内拆除完毕,对于符合补办手续的,要加快补办手续,尽量减少群众损失。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后工作中要强化事前监督管理,对别墅、设施农业要严把审批关口,确保万无一失。
四、讨论《彰武县推进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部、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卫健局、水利局、林草局、交通局、教育局、妇联、文旅广电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及24个乡镇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宁宇光对《彰武县推进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汇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调度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阜新市推进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结合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彰武县推进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及五个子方案,方案明晰了工作目标、整治时限、整治标准,为全县工作指明了方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学好、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工作,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原则同意该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头,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村组和地头,迅速掀起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热潮,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以美丽示范村创建为牵引,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即推进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推进村镇美化绿化、畜禽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的秸秆利用。三要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县督导考评组、日常督导组要继续深入村屯,现场督促指导,指正问题,督促整改,要对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每月督查结果予以公示公开。秀华同志牵头,适时开展工作拉练会,表扬先进、督促落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要继续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要结合妇联开展的最美庭院、教育局开展的小手拉大手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
五、讨论《彰武县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组织部、发改局、检察院、公安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广电局及24个乡镇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水利局局局长冯德利对《彰武县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行汇报说明,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要求,一要将方案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各责任部门要主动认领、积极作为,切实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二要做好项目包装,由县水利局牵头向上争取政策,对重点工程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全面予以推进。三要加强调度,县水利局要定期进行研判通报,并每半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一次。四要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河道污染,乡镇采取属地管辖原则,禁止养殖、种植及生活性垃圾向河道倾倒,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保障辽河流域彰武段安全、清洁和可持续发展。
六、讨论《彰武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住建局、林草局、交通局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吕志明对《彰武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进行汇报说明,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原则同意该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要认真落实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制定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动态巡查制度,定期对全县土地整治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整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要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和管理,既要协调与上级各类规划的关系,也要协调与本级农业、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的关系,重点做好与建设规划指标和空间布局的衔接和落实。要将土地整治与推进扶贫相结合,深挖农村闲置居民点及废弃工矿用地等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腾退出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推进村庄整理改造。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让广大农民群众在项目建设中得到实惠,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要建立完善的规划信息公示制度,将土地整治规划及其调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实行土地整治“阳光操作”。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规划的认识,增强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参与程度。
七、听取县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有关事宜(财政局、检察院、法院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司法局局长徐柏毅汇报县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有关事宜,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聘任法律顾问,切实发挥党政机关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的“外脑”和“智库”作用,能够扎实推进我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提供专业权威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对各级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和事后化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指出,原则同意县政府聘任法律顾问事宜。由东旭同志具体负责实施。
会议要求,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联系、聘任、考核、管理、培训等各项工作,定期召开法律顾问工作例会,不断完善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建立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本乡(镇)、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团队,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法治彰武、平安彰武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法律顾问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为我县的重大决策保驾护航,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同时,在党内法规、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提前参与介入,帮助提高各类规范文件的合法性。特别是要为招商项目的洽谈等民商事领域事项把好关,对重大合同的签署以及招商、合作项目的洽谈、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审查相关法律文书等工作进行严格把关,规避风险。要协助政府做好信访案件等各类疑难纠纷处置工作,从专业角度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八、研究招商引资合同有关事宜(教育局、人社局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工信局局长彭宏川对有关招商引资合同进行汇报说明,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原则同意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与彰武县人民政府《校地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连工业大学与彰武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连交通大学与彰武县人民政府《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与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彰武县职教中心办学能力项目协议》,会后由东旭同志与各高校进行签约。
会上还研究了其他问题。
沈彰新城管委会副主任郭祝,彰武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主任程漠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国忠,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侯宇航,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晓轩,县总工会副主席薛江,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利,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范道宏,县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史岩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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