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9-27 浏览量:229 来源:环保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委发〔2018〕60号)文件和阜新市《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阜蓝天办〔2019〕8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县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自9月下旬起,我县已进入秸秆焚烧季,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将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层层传导,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的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做到严防严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并完善责任制,强化乡镇、村及自然屯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值班制度,严防节假日期间突击焚烧秸秆行为。请各乡镇认真填写彰武县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分工表,将镇、村两级秸秆禁烧管控网格化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于9月30日前反馈到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责任到人,积极配合,相互联动,确保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到位。
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肃问责
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焚烧秸秆的地区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8号)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四、加大宣传,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
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媒体,采取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到人手一张“明白纸”,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秸秆禁烧宣传到位。
五、其他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上一月秸秆禁烧防控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巡查照片、取得成效、火点数量、责任追究情况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彰武县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分工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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