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11-07 浏览量:259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31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指示和《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辽交办〔201919号)精神,大力推行“路长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一、总体要求

建立“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改善农村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为使全县农村公路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堆乱占、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推进顺畅、管理落实到位、养护全面加强、运营便捷高效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路长制”设置原则    

实施按公路等级和公路所在地相结合的“路长制”设置原则,覆盖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公路。县设置总路长1名,县域路长1名,县域副路长2;每乡镇设置乡域路长1名,乡域副路长1;每村设置村域路长1名。总路长由县长担任;县域路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域副路长由县交通业务主管单位主要领导或县交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乡域路长由所在乡镇的乡镇长担任,乡域副路长由各乡镇分管交通副乡镇长担任;沿线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域路长。

()组织架构      

县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路长任组长,县域路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编委办、交通业务主管单位、发改、公安(交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水利、林业、供销社、扶贫办和邮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主要领导担任。

()职责分工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

1.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村公路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组织研究确定“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制度,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梁道筹措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组织健全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人员和机构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组织审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重大问题,督导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2.县域路长职责:县域路长负责结合本地区农村公路工作,具体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模式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县域路长、乡域路长和村域路长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开展本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有关问题,确保辖区内县级公路畅、洁、绿、美、安;督导考核乡域路长履职情况。 

3.乡域路长职责:乡城路长是所属区域范围内乡级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辖区路段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按公路里程安排养护工人,每年与养护工人签订承包合同,每名养护工人养护里程不得多于5公里;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4.村域路长职责:村域路长对辖区范田内的村级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按公路里程安排养护工人,每年与养护工人签订承包合同,每名养护工人养护里程不得多于7公里;完成乡镇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5.相关部门职责:由总路长负责组织研究确定“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工作任务      

1.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等有效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确保科学高效的利用各类规划资金。充分结合周边地理环境,根据道路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与结构,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路建设金,多措并举等集金,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协调动员沿线百姓,有效解决拆迁占问题期,做好路基改造工作。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控例。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四好农村路”服务交通强国的各项建设任务。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优化整合县公路管理机构,明确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乡镇机构,建立建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确保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养护巡查、除雪防汛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鼓励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及时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建立县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农村公路治超机例,合理规划并加快在乡道、村道设立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加大农村公路路城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推进“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公路通行安全。

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有效利用农村公路养护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农村公路危桥及时实施改造。

加强对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补充完善村道安防工程项目库,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完善“巡查、上报、处理、反馈”的养护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养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病害及时处治,积极组织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及时做好防汛及除雪防滑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加强农村公路保洁,根据线路长度聘请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清除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消除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白色垃圾”,改善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

加强公路绿化,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每年每个乡镇至少完成两条农村公路绿化空白段的新植及补植,绿化成活率达到90%以上。鼓励在道路两侧路肩栽花种草,美化路域环境。

4.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侯车环境,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并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乡镇延伸,探索推行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水平,确保辖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提升邮政运输和物流服务质量,加强快递企业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    

()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一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总路长、乡镇路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委会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统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制”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路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有关工作调度、督导考核等制度文件。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工作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加强资金保障。由县政府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方式及补贴标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

()严格检查考核。建立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总路长考核县域路长,县域路长考核乡域路长,乡域路长考核村域路长,一级考核一级,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大对“路长制”管理的社会监督力度,将路线名称、行政等级、技术标准、路面类型、养护里程、管养单位、管养责任人等信息,以设立路长公示牌及在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突出先进人物和典型示例宣传,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彰武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彰政办发〔2019〕58号附件1    

   

彰武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杨敬忠  县长    

副组长:杜江天  副县长    

  员:张晓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国军  县编委办主任    

        刘立群  县交通局局长    

        马志国  县发改局局长    

        罗井吉  县财政局局长    

        吕志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建昌  县住建局局长    

        宁宇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德利  县水利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国忠  县林草局局长    

 张    县供销社主任    

        董玉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志丹  县扶贫办副主任    

刘香奎  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徐家福  中国邮政公司彰武分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县编委办:推进组织健全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及一事一议村内道路优化路网。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    

县住建局:负责村屯段公路环境整治,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县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及时修复公路路面病害及水毁,加强路巡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沿河公路河道整治,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用砂审批。    

县发改局: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项目审批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扶贫办: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优化路网。    

县林草局:负责指导实施沿线公路绿化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路沿线骑路市场整治工作。    

县供销社和县邮政管理公司:配合交通做好农村公路运营工作,开展农村生产生活商品仓储、加工、分拣、配送、代销代购、信息网络平台等综合业务。    

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符合生态红线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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