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16 浏览量:24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彰武县大兴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19 年 8 月 8 日提出的
金桂园·5号小区建设项目商品房销售许可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19 年 8 月 9日受理。经审查,
审查情况和准予许可的理由:符合法定条件和销售标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销售许可
决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二条 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商品房销售 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持本决定,到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公章)
2019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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