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19-08-14浏览量:451来源:自然资源局责任编辑:吴楠文字大小: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我省实施新一轮突破辽西北和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年滚动计划等政策机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农业强县、工业富县、商贸活县、生态立县,全力打造宜居城镇,着力构建和谐彰武。根据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基本农田整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农用地整理和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加快土地复垦,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 规划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有效发挥整体联动的综合效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和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2、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推进。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落实上级规划相关指标任务的同时,确保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城镇体系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以及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规划相协调。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顺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前提,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村镇建设、产业发展等用地布局,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3、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以人为本、规范实施、强化监管,切实做到土地整治前农民自愿、土地整治中农民参与、土地整治后农民满意。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做好土地确权登记,依法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4、加强生态国土建设。实施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生态管护相统一,正确处理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注重加强对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加快损毁土地复垦。按照生态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5、坚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立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动城乡资金和土地资源的良性互动与优化配置,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6、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保护耕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巩固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在稳定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始终把提高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确保粮食安全的土地资源基础,立足发展现代化农业,充分发挥耕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功能。

7、坚持集约高效用地。以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前提,以整治“空心村”与闲置低效用地等为重点,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规划目标

依据《阜新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彰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彰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目标任务: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要求,到2020年,彰武县确保建成20000公顷,力争建成32667公顷高标准农田,经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全面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到2020年,彰武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2138.00公顷。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范有序推进。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重点推进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城城镇村用地布局优化。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不低于625.00公顷。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取得进展。重点加大旧城镇、旧工矿和“城中村”更新改造力度,逐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的建设用地消耗量,显著提高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县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不低于10.00公顷。

——损毁土地复垦明显加快。按照因地制宜、优先农用的原则,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积极探索历史遗留损毁建设用地复垦置换使用机制,逐步提高土地复垦率和复垦土地质量。全县土地复垦规模不低于151.00公顷。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平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提高新增耕地的田间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全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不低于1670.00公顷。

——城乡发展空间得到有效拓展。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有偿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拓展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新空间。全县力争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500.00公顷以上。

——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生态网络更趋合理,区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耕地等农用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稳步增加。





《彰武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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