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0-11 浏览量:256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给彰武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决定
彰武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彰武镇建华村地块处1585平方米、2849平方米、349平方米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自2019年9月20日至2089年9月20日止,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面积、用途、年限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