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彰武水投建设集团的批复

日期: 2019-06-27 浏览量:371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彰武水投建设集团组建方案的请示》收悉。经中共彰武十五县委73次常委会议同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组建彰武水投建设集团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彰武水投建设集团组建方案》,并授权县财政局(国资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及管理职责。

二、同意将组建方案中提出的相关单位人员、资产和负债划入彰武水投建设集团。

三、对于纳入彰武水投建设集团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按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执行。

四、彰武水投建设集团领导班子由县委管理。

五、县财政局(国资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县大局高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策扶持,全力推动集团健康发展。

此复。

 

附件:彰武水投建设集团组建方案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627

(此件公开发布) 

 

彰武水投建设集团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水利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快整合水利系统现有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县政府决定对县水利局下属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资产重组,组建彰武水投建设集团。具体方案如下:

一、自然情况

组建彰武水投建设集团拟纳入单位7家:阜新恒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彰武县大清沟水库管理所;彰武县巨龙湖水库管理所;彰武县七家子水库管理所;彰武县西旧府水库灌区管理所;彰武县巨龙湖灌区管理所;彰武县大清沟灌区管理所。其中,企业1家,经营性事业单位6家7家单位资产总额252,896,450.55元,负债总额144,877,716.62元,净资产总额108,018,733.93元。转企后在岗职工258(符合退休条件83人)、离退休职工139 总计 397人。

二、目的与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辽委发〔2018〕21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发改体改〔2018〕351号)、《彰武县县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企业实体化,集团化战略升级,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推进事业单位转制,推动我县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健康发展,规范运行管理,亟需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市场导向”的原则,构建新的投资和运行管理模式,实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公司名称、性质、隶属和职能

(一)公司名称彰武水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三)隶属关系:公司隶属于彰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公司职能

1、负责为农田事业的巩固和发展提供管理和保障;

2、负责为农业灌溉提供保障,促进综合经济发展;

3、负责对水库实施工程、经营管理和控制运用、制定并执行灌区的配水计划,合理调配用水,依法征收农田灌溉水费,进行灌水技术指导;

4、负责工程设计测量;

5、负责制定并执行水源调、蓄、用水计划及水库控制运用、工程管理和养护维修;

6、水利工程施工。

(五)经营范围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水利管理;节能环保工程施工;其他土木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经营租赁;农业机械经营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农产品种植;林木育种和育苗;畜牧业;内陆养殖;内陆捕捞;垂钓;鱼苗及鱼种场活动;内河旅客运输;住宿业;餐饮业;旅游景区管理;游乐园;休闲观光活动;文体设备及日用品出租;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农副食品加工业;水产品罐头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食品、饮料批发零售;矿产品、建材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批发及零售;其他综合零售。

四、出资方式

(一)出资人彰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出资来源:彰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注资。

(三)注册资本:彰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注资伍佰万元,事业单位以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企业以原注册资本作为股权转让给集团后,由集团投入到原单位作为注册资本。

五、管理模式

(一)战略定位

按照“深化改革、整合为先、做强主业、提升辅业”的发展思路,坚持主要依靠市场化运作,政府支持,逐步构建成为“融、投、建、管、养”一体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主体。

(二)管理体制

彰武水投建设集团为县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1、依据《公司法》规定组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

2、统一执行县各项国资监管制度和政策规定。其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由彰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执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产权关系,坚持管资产与管事、管人相结合原则,对彰武水投建设集团中的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

(三)机构设置

彰武水投建设集团机构规格比照正科级对待,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按照“高效、务实、精简”的原则进行配置。

1、设立董事会。集团董事会成员5名,设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名、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1名、董事3名(兼任副总经理2名、总工程师1名)。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集团公司党,党委员5人,设立党书记1名,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任,设立党副书记1名。

3、成立集团公司纪委。纪委成员3名,设立纪委书记1名。

4、设立监事会。集团监事会成员5名,监事会主席1名。

5、经营班子为一正三副。即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工程师1名。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适时聘任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聘请法律顾问各1名。

6、机关部室岗位设置。设置4部,编制 12人,即:党群工作部(含办公室)4人、财务管理部3人、法规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部3人、渔业旅游部2人。

7、法人治理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任免。

六、相关事宜

1、公司章程由彰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制定。

2、国有资产注入按照审计、评估等相关程序操作,县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为企业债务,并做好与国家债权人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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