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陈彦斌的决定

日期: 2019-06-26 浏览量:126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陈彦斌: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镇解放大街东段北侧电影公司网点楼57.65平方米(分摊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做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自201965日至205965日止,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面积、用途、年限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6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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