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辽宁省金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的决定

日期: 2019-07-23 浏览量:258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辽宁省金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经济开发区嘉林大街入口南侧地块处3995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做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19723日至2069723日止,本合同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面积、用途、年限使用。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7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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