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农机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彰武县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制我县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制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3、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5、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和认证管理。
6、负责组织农机修造、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7、负责组织新机具的引进、研制和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8、对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对各乡镇的农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农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管理股,编办批示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农机局局机关。
2、彰武县农机监理所
3、彰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4、彰武县农业机械化学校
二、彰武县农机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彰武县农机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农机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农机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彰武县农机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3530.09千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504.40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4.40千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57.01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61.41千元。
(二)关于彰武县农机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千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千元增加20千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下属单位车辆增加预算。
(三)彰武县农机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机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89.25千元。
(四)彰武县农机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机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五)彰武县农机局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农机局,车辆数合计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农机局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暂未开展该项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