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29 浏览量:68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定县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的实施,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订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检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九)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  
    (十三)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本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库管理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股、医疗卫生管理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彰武县人民医院                        
    3.彰武县中医医院                        
    4.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                        
    5.彰武县妇幼保健院                        
    6.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彰武县卫生监督所                        
    8.彰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9.彰武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结算中心                        
    10.彰武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彰武县防保站                        
    12.彰武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二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xls
    第三部分 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380.13万元,比2015年增加2454.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75.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5689.16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3380.13万元,比2015年增加2470.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780.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6.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1.83万元。  
    2.项目支出17599.2万元,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业务支出,公立医院业务支出及公共卫生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9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8.05万元,项目支出1742.9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90.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02.7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36万元,包括:  
    (1)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万元,主要是红十字会业务支出。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8.9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4)死亡抚恤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徐学军、贾庆吉死亡抚恤支出。     

   (5)伤残抚恤支出3.1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宿岩和刘志刚两位同志的伤残抚恤支出。   

    2.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7102.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49.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运行相关业务经费  
    (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支出289.4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3)综合医院支出282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县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部分业务经费  

    (4)中医(民族)医院支出24.6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中医院业务经费      

   (5)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2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公立医院改革经费    

    (6)乡镇卫生院支出191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24家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864.25万元,主要是我县24家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29.01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24个防保站及疾控中心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
    (9)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34.3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监督所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10)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11.22万元,主要是我县妇幼保健院相关业务支出及工资福利支出。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03.9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1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01.34万元,主要是专用材料购置及劳务费支出。
    (1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1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9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等支出。
    (15)计划生育机构支出21.76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协会商品服务及对特殊家庭的慰问等支出。
    (16)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8.3万元,主要是对并发症人员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8.9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等支出。  
    (18)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48万元,主要是用于奖抚特服补助及商品服务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12.77万元,减少20.8%,主要是压缩开支,公务员实行车补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创建卫生城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60人,1.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6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5万元,比2015年增加53.62万元,增长63.62%,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旬开始原彰武县卫生局和彰武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合并,2015年两局决算数据为分开数据,2016年数据为合并后的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2.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3.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4. 医疗卫生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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