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彰武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各项决定,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机关及全县中小学行政管理人员进行选拔、培训、任用、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协调实施。
5、管理全县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全县校舍维修计划,确定建筑维修标准,并组织实施。
6、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对所属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
7、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的继续教育工作。
8、管理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教育教学工作;统筹规划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工作。
10、负责管理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和学籍管理,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工作。
11、按有关规定负责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调配工作。
12、根据省、市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招生考试工作。
13、组织兴办校办企业。负责全县校办工厂(农场)检查和指导工作。
14、负责处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计财股、教育股、督学室、基建维修办、老干部办、人事档案室、招生办、信息化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教育局(本级)
2、彰武县实验小学
3、彰武县第二小学
4、彰武县第三小学
5、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
6、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
7、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
8、彰武县高级中学
9、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
10、彰武县蒙古族中学
11、彰武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12、彰武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心
13、彰武县县直幼儿园
14、彰武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教育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668.50万元,比2015年减少227.50万元,本年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13501.3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82.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8.96万元。
2、事业收入:1075.46万元,主要是财政专户返还收入。
3、其他收入:55.30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36.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668.50,比2015年减少190.50万元,本年支持包括:
1、 其中基本支出12333.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1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207.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35万元;
2、 项目支出2195.05 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0.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等结余原因形成的结余。年末结余分配19.09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教育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7.88万元,项目支出1880.1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7.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008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6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218.9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包括:民族事务2万元,其中民族工作专项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62万元,包括:
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66.32万元。
⑵抚恤137.30万元,其中死亡抚恤110.21万元,伤残抚恤27.09万元。
3、其他支出218.96万元,主要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8.96万元。
4、教育支出10083.4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6.53万元,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学前教育243.82万元,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及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3)小学教育1522.29万元,包括教工工资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4)初中教育2047.22万元,主要反映教工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
(5)高中教育2287.66万元,反映高级中学教育支出。主要包括教工工资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及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6)高等教育10万元,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28.52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其中主要包括工资支出
(8)职业教育1001.12万元,反映政府举办的职业教育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及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
(9)特殊学校教育188.99万元,反映政府部门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各项支出。
(10)教师进修545.55万元。反映教师工资支出及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师资培训支出。
(11)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71.69万元,其中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4.69万元,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5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7万元。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25.36万元,下降了76%,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638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费0.6388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0批次,30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34.68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11.03万元,降低了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共有车辆9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单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力资源等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资等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0、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3、高等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4、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25、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支出。
26、进修及培训: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7、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